通知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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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天地
为了维护我校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,确保学校的财物及学生的人身安全,制定制度如下:
1、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,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调换床位,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,违者给予警告处分。
2、宿舍内不准留宿异性,违者按情节严重给予勒令退学处分。
3、学校分配给各宿舍的电器设备外,学员自己不得乱拉电线,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如电暖气、电炉等。如因私自移动学校的电器设备或使用自带的电器设备而发生意外,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。
4、不准在宿舍内吸烟,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。如因学员用火、吸烟等原因造成火灾的,肇事学员除开除学籍外,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5、遵守作息时间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晚上十一点熄灯前应回到自己寝室,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,夜不归宿三次给予警告处分。
6、宿舍内实行卫生检查制度:
(1)室内空气要清新,不准存放有异味的物品;
(2)床上物品要整洁干净,床上不得留有其他物品;
(3)地面干净,无痰迹、无积水、无纸痕、无污物等;
(4)同学之间应该团结友爱,珍惜他人劳动成果;每月评出先进宿舍,颁发流动红旗;
7、同学们应共同维护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,做到以下各项:
(1)室内垃圾、剩饭菜倒入指定的垃圾筒;
(2)不向窗外、门内泼水,不乱扔杂物,不得将个人物品、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道内;
(3)不在宿舍及楼内墙壁上刻画、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字报、启事、标语传单等;
(4)积极参加宿舍楼内的公益劳动。
8、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,严格遵守宿舍楼值班室的有关制度,配合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工作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。